修和聖事是教會七件聖事之一,屬於治療聖事。 一個人在接受聖洗時會獲得罪過的赦免,但如果他在領受後再次犯罪,就會失去了與天主共融的關係,以及與教會共融的關係。主耶穌在復活後顯現給宗徒,向他們說:「領受聖神罷!你們赦免誰的罪,就給誰赦罪;你們存留誰的,就給誰存留。」就是這樣,耶穌把赦罪的權柄交給教會。
修和聖事包括五個程序:省察、痛悔、定改、告明、補贖。教友在完成補贖後才算獲得修和聖事的實效。 這件聖事是可以重複領受的。主耶穌召叫我們每一個人一生裡不斷的皈依,所以每當我們犯了罪,就應當去領受修和聖事啦。
基督建立修和聖事的本意不純粹在於赦免人在領洗後所犯的罪,更在於彰顯上主的慈愛, 使人能在一個可見、 可感覺 、 可觸摸的有形標記中, 去接觸天主的仁慈, 感受到確實被寬恕和被接納的幸福和快樂。 事實上, 基督也願意我們要彼此寬恕, 來 「兌現」天主的寬恕 。
在聖神的引導下,懺悔者必須心甘情願前去懺悔。
修和聖事的五個步驟:
- 省察 : 呼求聖神光照,按照聖經或十誡等,用心查考自己從領洗或上次告解至今,所冒犯天主的罪過。
- 痛悔 : 悔恨自己曾得罪天主的行為。
- 定改 : 立定志向,從今以後不敢再犯罪。
- 告明 / 赦罪 : (要在神父面前做)向神父說出所犯過的一切罪過及次數。
- 補贖 : 神父按罪過的輕重給與的神功,可以是誦唸經文或其他善行。
參加和好聖事之前, 可以下載修和(告解)聖事程序 (word doc), 以幫助自己更好地準備身心靈的潔淨。
一、省察程序
在痛悔之前,我们应先省察自己的良心。当良心发现罪恶的祸害如此严重巨大而感到震憾时,就引发内心的转化,在恩宠的推动下,被引导完成忏悔的过程,借圣事而获得罪赦。
- 按天主十诫、圣教四规、七罪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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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十誡
第一诫 :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
罪行包括 : 不全心信賴、倚靠和愛慕天主。思疑天主的道理。 參與彌撒時分心。 無心聽道理。 懶惰學道理。 無心念經,早晚全無念經。 在聖堂談笑失敬。 不妥當劃十字聖號。 雖然有方便但是懶惰去領聖體。 不妥當預備領聖體。 不妥當預備告解。 不敢承認自己是教友。 信兆頭為吉凶。 信異端邪神。 做異端的事。 閱讀相反信德的刊物。 怨恨天主。 褻瀆聖事、聖 物。 冒領聖體。 進食前不念經感謝天主。 求神拜佛,占卜,看相 ,看 掌,信星座,信風水,看通勝,紫微斗數,鐵板神算,紙牌占卜,碟仙,通靈﹝問米﹞等等。第二诫 :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
罪行包括 : 發假誓願。 亂呼求天主和耶穌的聖名發假誓,許願不還,說輕慢或侮辱甚至反對天主、聖母、聖人的話。拿天主、聖母、聖人的名字來開玩笑。 不踐行所許過的意願。第三诫 : 守瞻禮主日
罪行包括 : 沒有在主日及法定節日﹝如復活節、聖誕節﹞參與全彌撒,在彌撒進行中早退或遲到,主日是安息日應該休息但卻堅持及故意去做工,沒有最少每年辦一次告解,沒有在復活期、聖誕期領聖體,沒有守教會定的大、小齋期,沒有幫助教會的經費﹝奉獻﹞,沒有每天祈禱,忽視聖經默想。第四诫 : 孝敬父母
罪行包括 : 對父母或長上不負責任,照顧不週, 咒駡、抱怨、記恨、輕慢父母、師長。 望父母早死。 父母有病或困難時不照顧。 不聽師長的善言善勸。 說父母、親戚、師長或神長的是非。 對子女或下屬沒有盡責,不養活,不管教甚至虐待子女,剋扣或故意遲出下屬應有的薪金, 在子女或下屬面前立壞表樣,沒有讓子女領洗入天主教及不培育子女的信德。第五诫 : 毋殺人
罪行包括 : 打架。 打死或打傷人。 同人吵鬧。 恥笑人。 激人忿怒。 不同人和好。 圖謀報仇。 記恨別人。 自己想死。 毒言罵人。 叫人不和睦。 立壞表樣引人犯罪。 傷害自己的身體。 故意做或幫助他人做這些事: 墮胎,墮胎,喝醉酒或故意喝醉,吸毒,販毒,憤怒,嫉妒,說人壞話,沒有盡力保護自己及他人的生命。第六诫 : 毋行邪淫
罪行包括 : 故意想起邪念 。沒有立刻退絕不潔的思想。 故意想得著邪淫的機會。 願意做非禮的事,但是沒有實行。 故意說非禮淫邪的話和笑話,喜歡看不潔的刊物、書籍、電視、影片和表演,談論猥褻非禮的事。 留心聽人說非禮的話。 去邪淫不道德的地方, 把自己放在高誘惑的環境裏。 手淫、穿著不端正的服裝。 結交壞朋友。 離婚、納妾、婚前性行為、婚外性行為、同性戀、人工避孕等一切猥褻的思想和言行。第七诫 : 毋偷盜
罪行包括 : 明搶,暗偷,欺騙,貪污,賄賂,瞞稅,賣假貨,偷工減料,開空頭支票,收留偷來的東西,製造或買賣盜版光牒、手袋或其他物品,損害公物和他人的財物,幫助別人偷東西。欺騙別人的錢。買或收藏別人偷來的東西。做不公道的生意。浪費資源如水、電,吝惜,貪婪,借人財物不歸還,損害社會正義和公益。第八诫 : 毋妄証
罪行包括 : 說謊,發假誓,做假證, 誣告別人,冤枉人,暴露別人的劣點,洩露別人的罪, 說人是非,判斷,武斷, 敗壞別人的名聲。第九诫 : 毋願他人妻
罪行包括 : 貪戀別人的配偶, 淫亂的思想和行為,挑逗的舉動和言談,婚外情,貪戀和誘惑獻身天主的神職人員,如神父、修女或修士。第十诫:毋貪他人財物
罪行包括 : 見財起心。 侵奪公家或他人的財產,土地,貪圖不屬於自己的任何物件,浪費公物和天然資源,賭博。 -
聖教會四規
第一规 :凡主日及一總停工瞻禮之日,該參與全彌撒。
第二规 :遵守聖教會所定的大小齋期。
第三规 :該妥當告解,並善領聖體,至少每年一次。
第四规 :當盡力幫助聖教會的經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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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罪宗
第一宗 驕傲 : 慕求虛榮。貪圖人讚美。輕視別人。不肯認錯。欺負別人。誇讚自己。固執己見。同人爭氣。
第二宗 慳吝 : 過分愛好和追求現世的財物。沒有惻隱之心。虐待勞工。用不公道的手段追求財物。不置備自己或家人所必需的對象。
第三宗 迷色 : 追求無廉恥相反潔德的事。
第四宗 憤怒 : 懷恨。記仇。咒駡。凌辱別人。沒有壓制自己的怒氣。
第五宗 貪饕 : 只求貪圖口腹的快樂,對於飲食沒有節制。對於菸酒的嗜好沒有節制。
第六宗 嫉妒 : 小氣。嫉妒別人的成功。喜歡別人做事失敗。別人受災害,自己的心喜歡。露出別人的毛病為損害別人的名聲。
第七宗 懶惰 : 懶惰儘自己的本分。荒廢時間。無心學道理。無心改自己的毛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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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按福音的訓導
- 下列省察方式予以補充或適應,以便利各種人的省察。
- 在告解前做省察,最好首先問問自己:
- 我去告解是否真心希望獲得罪赦、改過遷善、重度新生、與天主和好,抑或勉強行之以顧面子?
- 我在上次告解時,有否遺忘或故意隱瞞的大罪?
- 我有否做完應做的補贖?有否賠償致人的損害?有否勉力實行所定的志向?
- 每人應在天主的光照下,省察自己的良心。(一) 主說:“你該全心愛你的主,天主。”
- 我是否舉心向上,愛天主在萬有之上,抑或在貪圖物質的享受?我做事有否正直的意向?
- 我是否全信天主?有否懷疑教會的道理?我是否注意基督的教訓,聽天主的聖言,學習教義,避免有害信德的行為?我是否無所畏懼地承認我是教友?
- 我有否念早晚課?我的祈禱是否真心誠意地與天主會話?我有否將工作和勞苦獻給天主?我在誘惑中是否投奔天主?
- 我是否敬愛天主的聖名,有沒有以褻瀆、虛誓、濫用天主的聖名而獲罪於天主?我是否對聖母瑪利亞有所不敬?
- 我是否遵守主日和教會的節日,虔誠地參與禮儀,尤其是彌撒?我有否完成四規告解和四規聖體?
- 我有否敬拜邪神,相信異端,如算命,看相,筮蔔等?
(二) “你們該彼此相愛,如同我愛了你們。”
- 我是否真心愛人。有沒有利用朋友以達到我的目的,對他們做我不願別人對我做的事?我是否以言以行給別人立壞榜樣?
- 在家庭中,我是否以忍耐及互愛,使大家和氣歡樂?我為子女的,是否孝愛父母,在精神和物質的需要上,是否幫助他們?我為父母的,對子女是否善盡教育,尤其是宗教教育的責任?我是否能立己立人地督導他們?我為夫妻的,在內心及言行上,是否忠貞不貳?
- 我是否願救濟窮人?我是否盡我所能,救助窮苦人,弱小者,年老人,外邦人或其他種族的人?
- 我是否負起教友傳教的責任,以幫助本堂和整個教會?為教會統一,為傳揚福音,為世界和平,為維護正義,我是否常行祈禱?
- 我是否自私自利,罔顧社團的公益?我是否盡我所能,推動社會的正義,風俗的善良,人與人的和愛及親睦?我是否善盡公民的義務,繳納應繳的稅捐?
- 在我的工作崗位或職務上,是否公正,精勤,忠信,出於仁愛為社會服務?我是否對工人及為我服務的人,給予公正的報酬?我是否遵守諾言和契約?
- 對於合法的上司,我是否給予尊敬和服從?
- 我是否利用地位或職權,營私舞弊?
- 我是否信守真理和忠實,有沒有以虛偽、誹謗、讒言,妄斷、揭人隱私,致人蒙受損害?
- 我有否損害別人的生命、財產和榮譽?有否建議或贊成墮胎的行為?有否憎恨別人?有否與人吵架,記仇,辱駡,發怒?我是否專橫地不肯承認別人的無辜?
- 我有否竊取別人的財物,或想不擇手段地佔有?我有否設法歸還不義的財物或賠償其損害?
- 我受了委屈,是否為了基督的愛,樂於言和,寬恕別人,有沒有存有記恨報復的心願?
(三) 主基督說:“你們該止於至善,如天父一樣。”
- 我的人生目標是什麼?我切望永生嗎?我是否藉祈禱,閱讀和默想天主的聖言,勤領聖事,並藉苦行,從事靈修的進步?我是否致力於抑制敗行,不良的偏好和情慾?我是否驕傲自大,在天主前妄自矜誇,藐視別人?我是否為所欲為,不顧別人的自由和權利?
- 我怎樣運用時間,力量和天主給我要我行善立功的恩賜--才能?我是否運用它們使我成為一個止於至善的完人,有沒有遊手好閒,或反用天主的恩賜去倒行逆施?
- 我是否甘心忍受世上的痛苦和逆境?我怎樣克苦我的肉身,以“補充基督苦難之所缺”?
- 我是否謹守五官和我全身的貞潔?我是否以姦淫、縱慾、淫思、邪望、褻行玷污了我的身體?我是否讀淫穢的書籍,作猥褻的會話,尋求不合教友和人性尊嚴的娛樂或影片?我是否因我醜惡的行為引了人犯罪?我享用婚姻權利時,是否遵守倫理規律?
- 我是否違背良心,或出於畏懼抑或出於假善而行善?
- 我是否常遵循聖神的啟迪爭取天主子女的自由,有沒有甘心順從情慾的驅使?
- 生活修養甲、關於我的信仰
- 在我的生活中,我是否把宗教信仰當作最重要的事?
- 整天功夫,我是否記得耶穌是我命運的掌握者?
- 我是否只是一個表面的教友,將我的幸福完全寄託世俗事務的成就上?
- 我是否為了人情面子,將我的宗教信仰置諸一旁?
- 我的祈禱是否誠心正意?
- 我是否藉閱讀或默想福音,加強我對耶穌的認識和交往?
- 我是否曾檢討過我宗教生活的進度?
- 我是否善為利用增進我信仰的種種方法:如參加教會的宗教禮儀和活動?
乙、我怎樣待人?
- 我是否對一切人都友善呢?對某些人懷有憎惡、仇恨與嫉妒?
- 我是否生活只想自己,不想別人?
- 在我的愛好上,是否同情最可憐的人和受苦最多的人?
- 我是否對朋友忠實?和人來往時,傲氣凌人,或冷嘲熱諷?
- 我是否曾故意欺騙人,陰謀暗算,心地不正直?
- 我是否對某些人抱有門戶偏見,而加以輕視?
- 我是否對自己出身寒微,或對父母感到羞恥?
- 我是否常以具體行動對父母表示孝愛和尊重?
- 在我對人的批判或言論上,是否具有溫和氣質?
- 我在使用他人或公用的對象時,是否毫不經心?
- 得罪了人,是否求人寬恕? ….
- 我是否常固執己見,從不聽從他人的意見? ….
- 我是否常注意自己行為所發生的影響?有沒有給鄰居,尤其給兒童們留下不良的榜樣? ….
丙、對我個人的修養
- 我每天的生活是否具有一個固定的目標?
- 我是否和某些教外人一樣,以賺錢當作自己的真正生命?
- 我是否努力發揮自己的天賦才能?
- 我是否生活懶散,常作白日夢或幻想,而忽略自己的責任?
- 我對我暴躁和好鬥的本性,是否努力去克服?
- 我是否常貪圖舒適安樂,而從不努力節制?
- 我是否常把我的身體當作屬於天主的聖殿?
- 我是否努力保存我的貞潔?維護我身心的健康?
- 我是否為了肉慾而尋求色情勾當?
- 我是否曾在想像、表演、閱讀或友誼中,尋求性的滿足?
- 我在情緒低落時,是否常自艾自怨?
丁、對教友生活的態度
- 我是否對於教會的禮儀生活,缺少熱誠,而不知努力探求原因?
- 我是否由於懶惰,或由於缺少信心,而沒有勤領聖體?
- 我是否只盡到了主日參與彌撒的本分就已感到滿意,而不再求靈修方面的進步?
- 我是否盡了我教友傳教的本分?是否只關心自身的得救,而從不關心教外的親友?
- 我對於教會或某些神長的批評,是出於惡意或是出於愛心?
- 我對於教會的種種規定,是否由於輕薄,或由於瞭解不足,而故意違反?
- 我對於聖事,尤其告解聖事是否常順從人的觀點,因而不願意領聖事?
- 良心省察指引
- 我有否認或懷疑天主的存在嗎?
- 我有沒有拒絕相信天主的啟示?
- 我有沒有相信過星座、流年運情、解夢、輪迴轉世、求神拜佛、看相、看掌、算命、看通勝、紫微斗數、鐵板神算、風水、盤仙、銀仙、通靈﹝問米﹞等等、搭羅牌、紙牌占卜,各類占卜符咒、水晶等等各類增運物品?
- 我有沒有曾經否認自己是天主教徒?
- 我曾否想過離開天主教信仰?
- 我有沒有對天主的仁慈失望?或妄用了天主的仁慈?
- 我有沒有長時期忽略祈禱?
- 我有沒有褻瀆天主、或妄呼天主的名、或詛咒、或破壞承諾和暫願?
- 主日或應守的瞻禮日,我曾否因為自己的緣故而不參與彌撒?
- 在至聖聖體面前,我是否常常保持虔敬?
- 在彌撒中,我是否分心走意?參與彌撒,我有沒有遲到或早走?
- 我有沒有守主日,在主日做光榮天主的事?
- 我有沒有反抗或不敬我的父母或合法上司?
- 我有沒有疏忽自己對於配偶、子女或父母的責任?
- 我有沒有忽略自己子女的宗教學識和信仰培育?
- 我有沒有學習教會正確的教導?
- 我有沒有給予員工合理的薪酬?
- 我有沒有因自己的說話和行為而使別人、尤其是年青人跌倒?
- 我曾否導致別人離開信仰?
- 我對待別人是否無忍耐、易發怒、嫉妒、不善、驕傲、懶惰、復仇心重、常懷恨、不寬恕?
- 我有沒有做壞榜樣、濫藥、過量飲酒、與人打鬥和爭吵?
- 我有沒有殺過人或傷害過任何人?
- 我有沒有墮胎或建議任何人去墮胎?
- 我有沒有參與或贊成安樂死的行為?
- 我有沒有嘗試自殺?
- 我有沒有故意地懷有不潔的思想和渴望?我是否穿著端莊?
- 我有沒有用不潔和有淫穢暗示的語言?講或聽不潔的故事笑話?
- 我有沒有故意觀看或註視淫穢的電視節目、戲劇、圖片或電影?我有沒有故意閱讀色情資料?
- 我有沒有做過對自己或與別人做不潔的行為?那行為是什麼?
- 我有沒有在教會以外結婚,或鼓勵別人這樣做?
- 我有沒有濫用我的婚姻權?我曾否不忠於我的婚姻誓約?
- 我有沒有與別人的配偶有不正當的聯繫?
- 我有沒有做人工避孕、自己或配偶有沒有接受了絕育手術?
- 我有沒有偷盜、欺騙、幫助或鼓勵別人偷盜、或保管偷來的東西?我有沒有為所偷來的東西作出賠償?
- 我有沒有完成我的契約、賄賂別人或收受賄賂、支付我的帳單、沉迷賭博和投機、我有沒有剝奪自己家人生活的需要?
- 我有沒有講大話,和故意用自己的謊言欺騙或傷害他人?
- 我有沒有做過假見證?我有沒有暴露別人的缺失和罪過,並講人是非?
- 我有沒有保守別人告訴我的秘密?
- 我有沒有遵守教會在四旬期的禁食和守齋?我有沒有實行我在復活節的責任?我有沒有?一年最少辦一次告解?
- 我有沒有在犯了大罪的情況下領聖體?我有沒有在參加感恩祭之前一小時不飲食,守一小時的「聖體齋」?
- 我有沒有辦過一次壞的告解?
- 我有沒有故意拒絕捐助教會?
二、痛悔
痛悔是忏悔的首要行动,是内心的伤痛和厌恶所犯的罪过,并立志将来不再犯罪(DS 1676#)。
那出于爱天主在万有之上的爱的痛悔,就是完美的痛悔,旧称“上等痛悔”。上等痛悔能赦免小罪,也能赦免重罪。在这种情况下获得重罪的赦免,要下定决心,尽快接受告解圣事(DS 1677#)。
那出于考虑到罪恶的丑陋以及害怕受到永罚和其他惩罚的威胁,即是因害怕而发的忏悔,就是不完美的忏悔,旧称“下等痛悔”。下等痛悔不能赦免重罪。这种痛悔使人作好准备经由忏悔圣事而得到赦免(DS 1678# 1705#)。
三、定改
立定志向,從今以後不敢再犯罪。
四、告明程序
- 懺悔者與神父一起劃十字聖號,然後說: 「請神父祝福,我罪人願在教會內悔改。」
- 神父可用聖經提示懺悔者放心告明
- 懺悔者告罪:「從上次領受修和聖事到現在已有(說出時間),在這段期間所犯的過失有……。若有忘記的罪,或別人因我所犯的罪,都求神父全赦。」
- 神父給予教導及補贖
- 懺悔者以痛悔經或用自己說話表示懺悔,求天主寬恕:
痛悔經:「天主,為了我所犯的一切罪過,及我的失職怠惰,我全心痛悔,因為我如此得罪了你,極仁慈、極崇高的天主。現在依靠你聖寵的助佑,我全心定志,善作補贖,以後再不敢犯罪,並躲避一切犯罪的機會。」 - 神父伸手並劃十字赦罪:「天上的慈父,因他聖子的死亡和復活,使世界與他和好,又恩賜聖神赦免罪過;願他藉著教會的服務,寬恕你,賜給你平安。現在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,赦免你的罪過。」
- 懺悔者答:「亞孟。」
- 神父:「天主保佑。」
- 懺悔者答:「感謝天主。」
- 懺悔者去履行補贖
五、赦罪
天主透過教會介入而行動,借司祭(主教或神父)以基督之名赦罪,並定下補贖的模式,還為罪人祈禱,並與他一起贖罪。罪人以行為表現完全謙遜和具有效果的補贖(DS 1673#)。
司祭聽完告解人的“告說明白”後,以基督的名赦他的罪。赦罪經文:天上的慈父,因他聖子的死亡和復活,使世界與他和好,又恩賜聖神赦免罪過,願他藉著教會的服務,寬恕你,賜給你平安。現在,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,赦免你的罪過(*注:《袖珍聖事禮典》P80-81)。
耶穌說:“你們赦免誰的罪,就給誰赦免(若二十21-23)。”我們應不容置疑地相信,自己所盡力告明所有記得的罪過時,已放在仁慈的主面前,獲得寬恕。誰不這樣做,並故意隱瞞自己的某些罪,即使告明,也不能透過司鐸獲得赦免。
六、補贖
當懺悔者已告明自己所有罪過且獲得天主的赦免,應謝主隆恩與賠補因自己的罪所造成的傷害損失。
按正義的要求,應賠償給自己的罪惡所傷害的天主、自己、近人。雖然罪過已蒙赦免,但未補救所有因罪過而造成的混亂(DS 1712#)。被刪除罪惡後,罪人仍應使傷害的靈魂獲得新生命,恢復元氣,恢復天主已因自己的罪所造成的損失:光榮不再。近人的損失都應一一償還或補償、 恢復名譽等。這就是補贖。
聽告解者在指定補贖時,應考慮到懺悔者的個別情況,並使他能藉此獲益。補贖應盡可能符合所犯的罪過的嚴重性和性質。它包括祈禱、為近人服務、奉獻、仁愛行動、甘願克己犧牲,特別以忍耐接受自己應背負的十字架。這樣的補贖有助人更肖似基督,與他同為天國的繼承人。
為自己的罪做補贖,並非自己一個人做,而是透過主基督。離開他,我們一無所能(若十五5)。保祿說:“賴著加給我勇力的主,能成就一切(斐四13)。”因此,保祿進一步強調:“人沒有什麼可誇耀的,所有的誇耀因主而誇耀(格前一31,迦六14,格後十17)。”我們藉“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實(路三8)”,在他內做補贖,經由他奉獻給天父,並蒙受天父的悅納(DS 1691#)。
聖經提示
- 天主,求你按照你的仁慈憐憫我,依你豐厚的慈愛,消滅我的罪惡。(詠51:1)
- 你們應該洗滌,應該自潔,從我眼前革除你們的惡行,停止作孽,學習行善,尋求正義,責斥壓迫人的人,為孤兒伸冤,為寡婦辯護。(依1:16-17)
- 我們應該愛,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。假使有人說:我愛天主,但他卻惱恨自己的弟兄,便是撒謊的;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,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。(若一4:19)
Referenced Resources:
1. 天主教在線
2. 信仰疑難解答 – 告解(修和)聖事
3. Words from Jesus – The Ten Commandments – Keys to Heaven (page 5)